台媒:台一年期义务兵入伍两天翻墙逃跑,台军称将给予重惩

【环球时报综合报道】台军一年期义务役今年上路后,岛内就示警逃兵乱象恐会增加。近日,台军爆出第一例一年期义务役役男逃跑案,一名仅入伍两天的役男,在高度戒备的军营中翻墙逃跑。

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4月14日报道,台湾陆军八军团203旅第2营9日接训一年期义务役,11日晚间6时30分安排新兵听取招募倡导,2小时后再让新兵分流至各招募员处。岂料晚9时干部宣布集合点名时,发现士兵刘某突然消失。长官知道后大惊,随即派干部搜遍营区,并联系刘的父亲协助,但久寻未果。初步调查发现,刘某隶属的第2营周围正在施工,只剩铁栅栏挡着,防护薄弱,刘恐借机翻过围墙离开。还有消息称,由于营内搜寻不到,军方调查监视器发现,刘某翻墙出营后随即被车辆接走,代表他可能事先联络相关人士拟定计划。台媒同时提到,该士兵入营做完心理调查后,已被军方列为重点关照对象,原定于12日约谈,岂料他抢先擅自离开。

事件发生后,台军方发布“逃兵追缉令”。不过,刘某14日早上7时多突然自行返营。台陆军八军团发表新闻稿称,后续完成行政调查后,将函送宪兵队,依“刑惩并行”原则给予重惩。依据台“陆海空军刑法”规定,无故离去或不就职役超过6日者,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。即便6日内回营,经行政调查后确认有逃跑意图,军方仍能给予惩处。台媒还称,过去岛内逃兵案例以逾假未归最为常见,刘某是从营区跑掉,甚至失踪多日,实属罕见。

2013年岛内爆发“洪仲丘案”,义务兵洪仲丘原预定于当年7月6日退伍,却在7月4日死亡,其生前疑似遭霸凌、虐待等。该案促成台“军事审判法”修法,台军人非战时犯罪,改交一般司法机关处理。但修法后10年,后遗症浮现,台军一再发生部队暴行犯上、抗命事件,不是检方不起诉、缓起诉,就是在法院获轻判。据中时电子报报道,今年1月一年期义务役上路前,岛内就有退役将领警告称,现在年轻人崇尚自由、不喜欢管束,又离不开手机与网络,役期恢复一年后,逃兵一定增加,将是军中管教的棘手问题。

《中国时报》14日称,有台军基层直言,此次逃兵事件的关键在于军中编现比(额定人员与实际人员人数之比)太低,加上勤务繁杂,却还要支持“教育召集”、旅部业务。或许上级认为调派一两人影响不大,但实际上会导致建制不足,只能再拉其他营支持,临时支持者团队荣誉感不强,“发生类似案件不会让人太意外”。还有基层官兵表示,长官要求琐碎、观念陈旧,已有大量干部萌生退伍念头,若迟迟未改善,恐怕新训单位的留营率会再下降。(程东)